Mar 222015
 

经文:阿摩司书三1-2

本段仍继续向作罪恶的以色列人宣判,承接第一至二章的信息,分析精细。这三章经文都是以同一个方式为开端:“当听我的话”(三1,四1,五1),成为自然的分段。

本小段(1、2 节)是前两章的概括之内容与结语,不仅对以色列,也对地上的万族。文体与上文不同,在信息的开端有另一种严正的宣告,引入一连串的问语(三6-8),以第三人称提到耶和华(三6、8)。

「当听耶和华的话」,不是呼吁听者接受,而引发他们注意,这也是智慧者呼吁的方式(参阅箴八32;撒下二十17 及士九7)。这句话虽在开端,不只是信息的引言,也是先知要清楚地交代,「耶和华已经说了」,不能任意更改。

在第二节,信息十分明确而紧凑,以完成式说出神拣选的作为。回顾第二章九节神拯救作为,是在宣判之前。神的恩惠在前,忿怒在后,施恩之后,若不悔改,必遭刑罚。

耶和华已经说了,这是祂的作为。现在从耶和华拯救的作为说起:「你们全家是我从埃及地领上来的。」全家应指以色列民族的整体,不分以色列北国与犹大南国。在神的心目中,选民只有一体,不能分开。以色列成为一个国家,是在他们出埃及之后才由神所建立的。“全家” 是指 “全族”(参阅耶八3 与弥二3)。

“攻击你们”是指你们全家的人,所以以色列人必须注意,认真来听,不可随意与轻忽。这些话是十分严重的。耶和华已经说了,是千真万确,无法更改或否认的。

「在地上万族中,我只认识你们。」(2 节上)耶和华向以色列全家说话,祂却要他们观望地上的万族。在万族中只选一族,这是拣选的恩典。「地上万族」也在创世记第十二章三节及第廿八章十四节出现。万族是指不同的种族。

「我只认识你们」,这是神独特的恩典。「认识」的涵义是「承认」,也是「注意」,甚至是「爱」(参阅何十三5;诗一6;伯廿四16)。这里应指「拣选」,是神的恩典(耶一5;创十八19;出卅二12、17)。「只」字在本节的前端,必是为加重语气。神的拣选是唯一的,独特的,可见这字非常有力。

神只拣选以色列人,必有特殊的用意与目的。「拣选是为事奉」是必须符合的条件,以色列人必须负责,不可推诿。「因此,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。」(2 节下)

以色列显然没有达到神的期望。他们实际拒绝耶和华的恩典,所以神必追讨他们一切罪孽(参阅出二十5;耶五29,十一22,廿三2)。耶和华〔神〕是大法官,祂所宣判的是最后的。先知秉承法官的命令,以十分锋利的言词,对罪愆者宣告审判的话。

【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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