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阿摩司书一章6-10
1. 论非利士(一6-8)
论非利士,以迦萨为首,是非利士的代表,正如大马色代表叙利亚。迦萨是非利士五大要地之一,可能是最重要的(撒上六17)。因为迦萨是最重要的城市(参阅珥四4)。这城在非利士最南端(王下十八8),接近埃及的边界。照这里经文的提示,是所掳掠来的战俘败卖出去,转运至以东,这样不尊重基本的人权,将人当作商品,是不堪设想的。根据这个动词「掳掠」,原意为“围困”,可能指他们将这些战俘囚禁起来,施以虐待,极不人道。以东有很多铜矿,需要大批工人,所以转卖运来的奴隶,是廉价的劳工,且易驱策。这些战俘奴工原是以色列人,所以更引起先知的愤恨。以赛亚书第九章十二节也提到亚兰人与非利士人来自东与西,都来侵害以色列人。他们怎可逃避耶和华的审判呢?
「我却要降火在迦萨的城内,烧灭其中的宫殿。」(7 节)这句重复话,在每一项宣判的词句中,第五节对大马色,现在对迦萨,以火焚烧,是战士取胜后,毁灭该地的首领权力,不留丝毫余地。耶和华的刑罚必临到他们,无论是居民或掌权的首领都必剪除灭绝。神也必反手攻击。“反手”是指祂转过来打击,神是公义的,断不以有罪为无罪,不肯轻易放过他们。
这是宣判中最后的断语(8 节下)。非利士人中有余剩的,也无法幸免,都不能逃脱。在论以色列的余数,起初还可逃脱,但是最后仍无法免去(四2,八10,九1)。在以西结书第二十五章十六节,又回复这里的豫言。
2. 论推罗(一9、10)
推罗是非尼基的商业城,却有军事防御,以保障海事与贸易。非尼基人是迦南人的后裔。这里提及他们与以东联营买卖人口的恶事,可能也是指战俘作为奴仆,而被任意买卖。他们的罪与非利士人类似。
另外他们也不记念盟约。「记念」一词是先知所常用的,在申命记十三次,以西结书九次,以赛亚书后半部(四十章起)九次。「记念」指持守,不只是思想的心态。所以立约必需以积极的态度持守确保。在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的时代,以及后来的亚哈王,他们都与以色列人保持相当友好的关系。(列王记上五:1、12)为了促进双边的关系更密切,亚哈王甚至娶了泰尔王的女儿耶洗碧为妻(列王记上十六:31—32)。这盟约为什么是弟兄间缔结的?原来古代的近东地区,结盟缔约就是建立弟兄的关系(参阅王上九10-14,二十32 等)。
这里仍有同样的宣判(10 节),在阿摩司的时代还未实现这豫言。那时推罗仍向亚述进贡,成为亚述的附庸国,但是那样情形并非延长很久。战火,也是神烈怒的火,终于烧灭他们的宫殿,政权失丧,主权失去,国家因此灭亡。参阅若干先知的信息,这样宣判终成事实,读以赛亚书第二十三章;耶利米书第二十五章二十二节;以西结书第二十六章十五节起;撒迦利亚书第九章二节起,有类似的豫言,可见先知信息的连贯与合一性。
泰尔,是非尼基人的主要城市,是迦南人的后裔。这里说到「他们不遵守跟友邦签订的条约」,但圣经的作者将「约」看为是生命中最为重要的记号。因为与以色列人订约时必定会以上帝作为「中保」,因此,「约」也表示人对上帝的忠实。如今,泰尔因为以色列衰微就背叛所签订的「约」,且将以色列人民卖到外国去当奴隶,如同藐视上帝作见证的约一样,是上帝所不允许的。
【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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